沈阳养犬登记上牌全攻略:最新解答!

发表时间: 2023-10-26 08:26

家庭养犬最重要的是啥?

哪些犬种不能在市内养?

看到违规养犬怎样举报?

被犬咬伤后,该如何维权?

10月25日

沈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局长姜勇

沈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控犬大队大队长卢迪

辽宁瀛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敏

就市民普遍关心的养犬问题进行解答

今年前10个月

沈阳共整治不牵绳遛犬5859起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局长姜勇介绍,今年前10个月,沈阳警方共整治不牵绳遛犬5859起、无证养犬3483起、公共场所遛犬4959起、一户违规饲养多条犬32起。张贴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近9万张、《文明养犬宣加强犬类管理的通告》2万余份,在全市公园、广场、重点小区设立了近万个文明养犬提示牌。  

都有哪些不允许家庭饲养的犬种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控犬大队大队长卢迪表示,辽宁省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确定的禁养犬共48种,其中烈性犬39种,大型犬9种。像近期四川崇州伤人的罗威纳犬在我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就是禁养犬种,其他的像藏獒、杜宾犬、德国牧羊犬(黑背)、阿拉斯加雪橇犬、大麦町犬(斑点)等也是沈阳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的禁养犬种。《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处二千元罚款。  

据了解,在沈阳区域内,除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全域及其他区的农村地区外,都是养犬重点管理区。 

 养犬如何登记上牌?

如果不登记怎样处罚?  

卢迪介绍,沈阳市养犬重点管理区的居民,只要准备好居民身份证、犬只的正面全身彩色照片、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站或者手机App应用程序,在“办犬证一件事”里就可以按照提示进行操作,足不出户进行犬证新办、年审及缴费等事项线上联办,发放电子犬证,让居民办事更便捷。  

《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对未经登记养犬或者未按年度交纳养犬管理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收容犬只,对个人处一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罚款。  

室外遛犬最需要注意的是啥? 

警方表示,室外遛犬最需要注意的就是一定要牵绳,《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不牵绳遛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处罚满三次的,强制收容犬只并吊销《养犬登记证》。  

犬证新办和年审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沈阳实行养犬许可和年检制度,收费标准是:第一年每只犬收费500元;从第二年起,每年按规定时间连续缴费的,每只犬收费200元。对养犬人在办理犬只登记或按年度交纳养犬管理费时,能够提供依法设立的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犬只绝育手术证明的,当年减半收取养犬管理费。即第一年每只犬收费250元;从第二年起,每年按规定时间连续缴费的,每只犬收费100元。

如果遇到违规养犬行为,怎样举报?

卢迪介绍,如果市民朋友们遇到无证养犬、饲养禁养犬、不牵绳遛犬、在公共场所遛犬、犬吠扰民等违规养犬行为,可以进行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的,公安机关鼓励市民拨打110公安报警电话,或者拨打治安管理局举报登记电话23505499进行举报。

哪些行为是违规养犬行为,怎样处罚?

常见的违规养犬行为主要有:在养犬重点管理区无证养犬、在养犬重点管理区饲养禁养犬、不牵绳遛犬、在公共场所遛犬、犬吠扰民、犬只伤人、不及时清除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等。

《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对上述常见的违规养犬行为都明确规定予以处罚。  

对在养犬重点管理区未经登记养犬或者未按年度交纳养犬管理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收容犬只,对个人处一千元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罚款。  

对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禁养犬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处二千元罚款。  

对不牵绳遛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处罚满三次的,强制收容犬只并吊销《养犬登记证》。  

对进入学校、医院、公园、饭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遛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处罚满三次的,强制收容犬只并吊销《养犬登记证》。  

对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的养犬行为严重妨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收容犬只并吊销《养犬登记证》,对个人或者单位处五百元罚款。  

对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不及时清除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处一百元罚款。

犬只伤人

饲养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辽宁瀛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敏律师表示,自己饲养的犬只将别人咬伤,将面临3方面责任:

1.民事责任:在禁养区内养禁养的烈性犬、大型犬,无论动物饲养人、管理人是否合理约束犬只,也不论受害人是否逗弄犬只,只要禁养犬只咬伤受害人,都要由动物饲养人、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2.刑事责任:如果动物饲养人、管理人没有合理约束犬只,导致受害人被咬成重伤或者死亡的,动物饲养人、管理人还可能被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刑事处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行政责任:受害人及其他人民群众可以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饲养禁养犬只,由公安机关给予宠物主人罚款、没收犬只等行政处罚。

被犬咬伤后,该如何维权?

黄敏律师介绍,在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被侵权人对于谁是侵害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侵权事实的发生负有举证责任。建议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留存证据:第一,侵权行为发生时,被侵权人可通过报警、拍取现场照片等方式留存证据;第二,可以查看事发现场周围是否有监控录像、留存记录侵权事实的发生录像证据;第三,寻找现场的目击证人,证明是被饲养人的狗咬伤;第四,通过提取伤口残留物进行鉴定的方法,来证明是否为饲养人、管理人的犬类咬伤。第五,留存就诊记录、治疗的收费票据等。  

在主张赔偿方面,可以向犬只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主张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如果造成伤残的,还可以主张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本地案例

金毛犬扑人致伤事件

2016年8月5日19时左右,一市民下班后在皇姑区某处住宅楼带着自家小狗上楼时,被一条未拴绳、无证的大型金毛犬扑倒,致使其摔倒受伤。法院判决被告承担各项目的赔偿责任,支付残疾赔偿金31126元,并支付精神抚慰金2000元等。



来源:沈阳网、沈报全媒体记者杨硕